各市全球基金项目办公室:
根据中国全球基金项目的要求,各执行机构需编报中国全球基金项目2011年7-12月财务报表。为保证准确、及时地报送财务报表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编报要求
根据全球基金在2010年11月提出的要求,中国全球基金项目各执行机构在编制报表时,必须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编报,即:应付但未实际支付的各类合同款项,在编制报表时,不能在支出中体现,其资金必须反映在项目资金余额中。因此,各执行机构在编制2011年7-12月财务报表时,本期报表支出数=本期账上支出数-本期新增应付款科目中的应付但未付款项+本期支付的前期应付款项。为避免资金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支付困难的现象,各执行机构在会计核算时,依然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。
二、编报方式
各执行机构在中国全球基金项目财务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“财务管理系统”)中填报2011年7-12月财务报表,并将报表生成表1-4打印签章后上报上一级执行机构。
三、编报内容
在财务管理系统中,需要填列录入表1-4(录入表5、6不需填写),并通过计算得到生成表1-9表,平衡校验表间平衡关系表,准确无误后完成表内项目负责人审核和财务负责人审核,并通过网络上报上述全部报表,以便上级执行机构进行报表审核、汇总。
四、编报口径
在财务管理系统中填报报表时,各执行机构请按以下口径填报:
㈠【期初余额】栏:报表中的期初余额均由系统自动生成,为2011年6月期末余额。
㈡【本月发生】栏:填列2011年7-12月中国全球基金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(按收付实现制填写)。
㈢【本年累计】栏:点击计算自动生成中国全球基金各项目2011年的累计发生额。
㈣【起始至本月累计】栏:点击计算自动生成中国全球基金各项目从启动至2011年12月的累计发生额。
五、报送时间
各市级项目执行机构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完成财务管理系统中的本级及所辖县级报表审核、汇总、上报等工作,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市级汇总报表(生成表1-4)打印手签加盖公章后上报省级项目办财务部,并收集打印手签加盖公章的县级汇总报表(生成表1-4)存档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
㈠本次报表按收付实现制进行编报,在应付款等科目中核算的新增应付未付款项应从本期支出中扣减,包括新增的应付未付的委托工作协议尾款、其他协议尾款等。同时在本期支出中加上本期支付的前期应付未付款项。
㈡本次上报的2011年7-12月财务报表(网络版)下达后,财务管理系统的当前月份自动变更为12月。
㈢如各级项目办存在新增项目点和项目操作员的情况,请立即与省项目办财务部联系解决,以便及时填加。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|